Typing-vs-Writing

手寫的學習效果比打字更好?

根據記憶性質的不同,長期記憶可以分為程序記憶可述記憶,前者可以理解為我們俗稱的肌肉記憶(執行魔術方塊公式、彈奏樂器就屬此列),後者則可以再分為情節記憶語義記憶

其中情節記憶顧名思義,負責第一人稱的故事(我第一次搭飛機的時候吧啦吧啦吧啦),而語義記憶負責教條式的知識(台北市是台灣的首都)。這些不同的記憶,在大腦中也由不同的路徑和區域進行處理。

據此,如果學習一項新內容時可以同時用上多種記憶(同時多個腦區一起處理這件事),豈不是更印象深刻?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何比起默背,朗誦更佳;比起單純用看的,同時抄寫下來更佳。

所以打字到底輸在哪?比起手寫會活化布洛卡區(負責表達的區域)跟啟動網狀活化系統(負責選擇性注意力),打字很遺憾地——不會用到這兩個途徑。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何已有多項研究指出打字的學習效果較手寫來得差。

話都說到這邊了,身為狂熱打字派的我整個不知所措,憑什麼手寫會用到布洛卡區而打字不用呢?這個生理事實我還沒有找到文獻出處,此處我存懷疑意見。另外,大部分手寫優於打字的研究都著重在語義記憶上(看到的幾乎都是用背單字來實驗),至於其他種類的學習,我們還是姑且別太早下定論為是。

至此,雖然不是全盤否認打字,但基於對實證科學的相信,以後背單字還是拿出紙筆吧。(當然,拿 Apple Pencil 也算數,只要是手寫都可以)

Subscribe
Notify of
0 Comments
Oldest
Newest Most Voted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